一、组织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募对象与条件:
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募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
四、数量规模
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2万名高校毕业生,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实施三年,共选派88104名。
五、岗位:
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
六、服务期间身份:
“三支一扶”志愿者。
七、户档管理:
1、户口由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八、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人事部门负责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省级办公室审核颁发证书。
九、待遇(补贴和保险):
1、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2、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十、期满就业政策:
总的原则是志愿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在派遣前均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3年。
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原服务单位有空岗时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老员工;
2、规定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