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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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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募对象与条件:

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募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

四、数量规模

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2万名高校毕业生,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实施三年,共选派88104名。

五、岗位:

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

六、服务期间身份:

三支一扶志愿者。

七、户档管理:

1、户口由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八、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人事部门负责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省级办公室审核颁发证书。

九、待遇(补贴和保险):

1、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2、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十、期满就业政策:

总的原则是志愿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在派遣前均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3年。

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原服务单位有空岗时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老员工;

    2、规定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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