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活跃学术气氛,追踪学科发展动态,学院鼓励和支持院内各单位、全院教师积极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为规范bevictor伟德的学术报告,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术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不健康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学院各系、综合办公室都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学术报告应结合管理学和经济学两大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和专业建设,关注学科发展动态及理论前沿。
第三条 公司设立学术报告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邀请高水平专家来院进行学术报告,同时适当资助各教学系举办不定期的内部学术报告。
第四条 各类学术报告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指导,归口综合办公室具体管理。
第五条 学术报告面向全院师生,由综合办公室牵头承办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术报告人的受邀条件: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院优秀员工、有影响的企业家、科研管理部门学者型领导等。外邀报告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主持过重要的项目,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第七条 学术报告的申报:
学术报告联络人向科研秘书提交学术报告人基本信息资料和学术报告安排,科研秘书应在报告前1周,填写《学术报告申报表》,报主管经理审核,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社科处审批后,在校园网上发布学术公告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学术报告的组织管理:
学术报告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相关教学系相互协调、大力配合完成。具体组织实施流程和要求如下:
1、科研秘书向负责员工工作的辅导员通知学术报告举行时间、地点和参与员工要求;
2、辅导员在学院员工联系平台上提前2天发出学术报告员工参会通知;
3、科研秘书在学院教师联系平台上提前2天发出学术报告教师参会通知;
4、办公室科研秘书负责报告厅设备准备工作、参会教师考勤签到和现场照相工作;
5、员工工作辅导员负责现场茶水供应和参加学术报告员工组织安排及会后员工的学术报告单签章工作。
第九条 学术报告的总结:邀请外单位人员来院进行学术报告,科研秘书应在讲座后1周内撰写学术报告新闻报道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宣传部审批,在学校和学院网站上进行报道,并将学术报告相关资料统一存档。
第十条 学术报告的责任:学术报告坚持“专人负责、严格奖惩”的原则,注重学术交流效果,严格对学术活动把关,认真组织实施,凡是参加学术报告的教师每次按100元进行奖励兑现,凡是在第八学期前听满20次学术报告的员工免修《管理讲座》和《经济讲座》两门课程。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开始试行。
bevictor伟德
2018年10月9日